年底贈與房產節稅 搭配婚嫁省更多

        

        房地合一稅上路前,透過舊制贈與移轉,仍有很大的節稅空間。根據內政部贈與移轉登記資料顯示,今年前9月贈與移轉件數就有14萬6895筆,平均單月有1.63萬筆贈與移轉,接近2014年全年20萬9551筆、平均每月1.74萬筆的贈與量,預計第4季逢年底贈與旺季,移轉量將再增溫,民眾可跨年度贈與,若搭配婚嫁,父母贈與小孩的金額甚至最高可達1080萬元。 


        年底逢贈與旺季,加上近年房價高漲,不少父母會先購置不動產,再以每年贈與220萬元不動產價值,分年將房產贈與給小孩,由於每年每人贈與免稅額為220萬元,在此金額內皆不用課徵10%贈與稅,加上不動產是以低於市價的公告土地現值作為課稅稅基,因此贈與不動產的節稅效果遠勝於贈與現金。 而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7款,父母於子女婚嫁時,給子女的婚嫁財物,也可再享有100萬元的「婚嫁贈與免稅額」。假若父母想省事1次完成贈與,則可以透過12月跨隔年1月,每人使用200萬元×2=440萬元的免稅贈與額,雙親共可贈與880萬元免稅金額。 若逢子女婚嫁,父母還各有婚嫁免稅額100萬元×2=200萬元,加總上述免稅額共1080萬元都免稅,因此,想節稅的父母,不妨利用年底跨隔年度的機會,規劃節稅方式。

文章來源:housef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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