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表示,基於控管不動產授信風險,於2011年決議針對不動產放款集中度偏高之銀行予以列管;若「超標」的國銀業者,除了要求增提準備金,還必須提出改善報告。
銀行局長詹庭禎指出,這項措施實施以來,國銀不動產貸款集中度偏高之列管國銀,已由2011年的17家下降為2015年之7家;另外,不動產授信集中度也下降,顯示國銀已審慎列管不動產授信風險,房貸列管措施取消後,可有效提升國銀資金運用動能。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銀行未來將回歸到《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辦理住宅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3成;若以此推算,國銀可以釋出房貸高達1.32兆元。
但邱淑貞強調,這是依規定國銀能承作房貸空間,實際上,額度不可能用滿,例如:銀行業者會依不同風險評估去放款,客戶本身也要有借款意願。
問題是,無論實際金額多寡,金管會此時解除禁令、取消國銀對房貸列管,無疑將使資金流入房市,難道不會讓房價再度翻漲?
對此,銀行局官員強調,當初這項列管措施是為了避免國內房價反轉,造成銀行經營風險、影響金融穩定;換言之,這是考量銀行風險控管,與打房無關,尤其,金管會本來就不是不動產的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