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給問嗎?NGO來解答:公民參與實戰篇

Q1立法後,公民還可以做什麼?

潘:《國土法》通過僅是開端,實質內容有待內政部訂定施行細則、認定標準、劃定辦法等20項子法來充實。除了法案,依據《國土法》,中央政府須在2018年底前提出「全國國土計畫」,訂下國土空間規劃指導原則,並協調各部會「部門計畫」。接著,各地方政府要擬定地方的「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簡稱縣市國土計畫),並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
這些子法與計畫目前都尚未訂定,將有許多公聽會,討論,都需要公民參與。即便計畫完成後,計畫的執行成效、管制取締也有待公民監督。所以說,公民們的課題才正剛開始。。
其中,「縣市國土計畫」與功能分區將直接影響地方發展,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各地公民尤須注意。
我們希望公民除了發揮監督力量,更要讓政府感受到人民的期許。無論是中央或地方都要好好做,「因為人民正在看」。

Q2:法條好複雜,無專業背景的公民如何參與?

潘:中央、縣市都會提供「國土法專區」網頁,公布相關法規、計畫、期程、說明會、公聽會等,民眾可閱讀、參加。「國土計畫」確實相對複雜,但說到對地方的認識與理解,在地人佔有絕對優勢。
我認為,集合幾位不同背景、領域、專長的公民,甚至是對未來發展願景不同民眾,一起坐下來好好討論,會比一個人研讀更有效,對問題癥結的理解與分析也更有助益。
一個比較務實的建議是,每縣市的公民都嘗試組織一個專門追蹤國土議題的公民團體或聯盟,負責交流討論、引入專業協助與資源,並向外傳遞訊息。讓其他人可藉由關注或加入這團體,進一步認識《國土法》。例如「台中城市發展田調團」參與台中市區域計畫的經驗,就很值得參考。

Q3公民團體在關心《國土法》時,應注意哪些事情?

潘:過去「地球公民基金會」在處理地方開發爭議時,發現地方民眾常有兩極意見。所以,公民團體要非常小心,不能把自己認同的價值當成唯一正解,必須多跟其他公民及地方團體溝通。
其次,國土規劃是以全體人民的長遠需求為考量,公民團體須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思考。舉例來說,「地球公民基金會」雖然是環保團體,也要接受國家需要合理的水利設施、工業區或交通建設,而非全盤否定。
相反地,我們希望這些規劃都須納入「部門計畫」,並於事前提出,接受《國土法》指導,整合國家整體規劃,這樣才能完成一部兼顧國民需求及土地規劃的「國土計畫」。如果因為反對開發而刪除「部門計畫」,反而會讓這些開發脫離規劃,更難掌控。
Q4《國土法》能終結土地亂象嗎?
潘:幾乎所有的國土亂象,都與土地管制有關,但問題背後盤根錯節,並非單靠《國土法》就能解決。
以農地上蓋工廠的問題為例,除了農地污染與糧食自主,我們也要問,工業區政策出了什麼問題?為何中小企業無法進入工業局規劃的工業區?而都市計畫的產業用地沒人使用?未檢討病因,只是強制把工廠趕出農地,恐讓問題轉移而蔓延,導致另一個問題。
想解決土地問題的結構性病因,非常需要跨領域溝通的平台,這也是我對《國土法》抱持高度期望的原因之一,因為《國土法》明定行政院須成立一個跨部會的「國土計畫審議會」,並納入公民代表。這是公民與政府共同面對、解決問題的機會。

Q5:「徒法不足以自行」,公民如何改變法令執行不力狀況?

潘:只要不涉及個人損失,一般人很少會關心公共事務。我們以為選舉時,選了好的民意代表,他們就會翻轉既有的不公不義。但現實是,如果希望民代維持理想性,民眾就要持續關注這些問題,給他力量去對抗利益團體、遊戲規則。
也許,有些人會說,執行不力是因為地方公務人員沒有肩膀或接受關說。其實,我也看過許多公務人員懷著理想,在惡劣的政治環境下努力堅持,也有人最後敗下陣來,我希望更多人看到這點。
這也是為什麼需要更多人一起關注《國土法》,當一切都攤開在陽光下,利益團體的施壓與綑綁就不得不收斂,讓有心人撐更久,去對抗上級與外界不合理的要求。

Q6:現階段,「地球公民基金會」有哪些關心土地議題的具體作法?

潘:長期來說,我們會辦理一系列工作坊,邀請專家釐清來解說《國土法》的脈絡與規劃,並廣邀大眾參與討論。但眼下這個時機點,我們有更迫切的工作,就是凝聚公民共識,清楚表達公民訴求。
520新政府新人事即將上任,新政府在選舉期間全面避談國土政策,內閣也多以財經為主導,《國土法》的理想是否會被輪替、能否持續,實在令人憂心。我們希望新政府在上台前,要很清楚的知道人民要什麼──我們要一部確確實實的《國土法》,不容《國土法》被有心人士扭曲,重蹈過去的弊端。

文章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台南不動產情報站  點我看更多






我是阿賢  這是我的LINE帳號  很高興認識你

點我加好友









有買屋/租屋需求,請點我




 按 下 列 按 鈕,分 享 文 章 給 好友~~
!-- FB留言框懶人包__留言通知 sta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