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自房地合一稅中撥補。
行政院長張善政今天在行政院會指示,基於921震災後的耐震標準提高實施日期為88年12月底,不論公私有老舊建築物耐震安檢補強的對象,一律擴大範圍,納入88年12月31日前申請建造者,請內政部評估後更新數字。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對於私有老舊建築物耐震評估,目前規劃初評全額補助,詳評補助45%,上限新台幣30萬元,所需經費建議優先從中央特別統籌分配款編列,不足則由中央住宅基金支應。
她表示,評估後,如果私有老舊建築物需要補強,或是拆除重建,研議給予一定補助,經費涉及龐大,建議從房地合一稅中撥補中央住宅基金編列預算執行。
林慈玲表示,對於建築物的耐震評估資訊如何揭露,是要正面表列,還是連負面訊息也要揭露,且揭露後需要有資料庫以供查核等,由於層面涉及較廣,內政部會儘速會同相關單位研商。
營建署長許文龍表示,老屋健檢會分期、分區進行,公寓大廈會比透天厝優先、土壤液化潛勢區中高危險區域也會優先,1個月內將提出完整計畫。
文章來源:中央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