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此解約或減少價金、要求損害賠償等。在不動產買賣糾紛的部分,相較過往多是斡旋金轉定金、房屋漏水等問題,現在則出現不少特殊糾紛原因,例如買了房子發現「有電梯沒樓梯」、「對服務感到不如預期」等。
2015年下半年台北市不動產仲介公會的申訴案例中,可發現許多過往鮮少出現的案例。例如簽約後發現天花板較低,交屋後才發現天花板內是樓上的糞管及汙水管,買方認為仲介沒告知,邀此要求退還部分仲介費。
也有民眾買房後,發現屋子「只有電梯沒有樓梯」,若發生災害將無法逃出,認為仲介沒有告知這項訊息,因此要求賠償損害。還有買家是以「服務不如預期」,要求折讓服務費,例如有申訴案例中,買方發現房子有滲漏水的痕跡,且覺得仲介服務不如預期,加上室內物品也沒清空,希望折讓服務費。
也有案例是,民眾簽約後,發現房屋有壁癌,而且仲介未告知大樓曾經因颱風淹水,另外室內廚具有缺件,因此要求賠償價金。房市景氣轉差,沒有增值空間、買房子更不想跌價之下,恐怕奇形怪異的糾紛將愈來愈多。
文章來源:housef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