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老屋健檢補助 全台60萬棟受惠

為提高耐震強度,行政院長張善政昨拍板,
將擴大老屋健檢補助範圍,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卅一日前申請建造老舊住宅全適用,初估全台六十萬棟。全台老屋健檢預計六年內「分期、分縣市」辦理,將以公寓大廈、土壤液化潛勢區中高度液化區域等,列優先對象。
營建署原規劃,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一日前申請建造的老舊住宅,才適用老屋健檢補助對象,全台約五十二萬棟。但考量九二一地震後,政府曾提高耐震標準,行政院決定全面擴大適用範圍,分六年辦理。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昨表示,私有建築耐震評估預計分初評、詳評兩種,初評規劃補助全額費用八千元,詳評補助費用百分之四十五、最高上限卅萬元。財源預計由中央特別統籌分配款編列。
林慈玲說,若老舊建物經評估須補強,或拆除重建,政府初步研議給予一定金額補助。但因金額龐大,必須考慮能否從「房地合一」課稅中撥補一定比率預算執行。她坦言:「如果沒有特別財源,推動上可能會有困難。」
張善政在行政院會指出,私有老屋耐震評估補強計畫,可分「非住宅」、「住宅」兩部分進行。公眾使用的非住宅,應在兩年內完成,以「公安檢查申報」程序,設法引導做耐震補強。住宅部分,因經費需求較高,請內政部盡速研擬六年期的整體推動計畫,報行政院核定後實施。
林慈玲表示,考量可能有屋主不願配合安檢,營建署評估在建築法規、公寓大廈法規增加強制性措施,加強老舊建築物耐震補強,避免因大地震造成大規模災害。
此外,行政院會昨也通過「防災三法」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查。其中建築法修正,加入第三方公正單位勘驗機制,以確認建築結構安全;災防法修正,增列災民於災前的借款、卡債,得展延償還期,期間利息由政府補貼 ;都更條例修正,明定災損或防災型都更同意比率,可維持現行二分之一規定,避免門檻過高,延誤防災都更。


文章來源:u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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