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開放經營 民宿業者怨管太嚴

為了繁榮在地觀光的商機,縣府依民宿管理辦法開放「偏遠地區」的民宅可經營民宿,今後,全縣廿六鄉鎮市都可經營房間數五間以下的民宿,但現有民宿業者並不看好,他們表示,房間數少又管得嚴,動不動就開罰,逼得業者都快經營不下去。



城市暨觀光發展處長田飛鵬表示,全縣現有廿六家合法民宿分佈在十一個鄉鎮,當初經營民宿引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法源,目前已廢止並回歸「民宿管理辦法」的規定,在風景特定區、觀光地區、國家公園區、原住民地區、偏遠地區、離島地區、休閒農業區、金門特定區計畫自然村、非都市土地共九大地區,只要地目符合規定,即可申請經營客房數五間以下民宿。

田飛鵬指出,「民宿管理辦法」授權各地方政府認定「偏遠地區」,縣府打破慣例,從今年開始,除彰化市和員林市都市計畫區土地不能申請經營民宿外,其他廿四鄉鎮都市計畫區內、外都可經營民宿。

外界質疑,全縣開放民宿經營,會不會變相讓日租套房和原本不能做民宿的鹿港鎮民宿業者就地合法化,替業者解套?對此,田飛鵬表示,民宿並非日租套房,全縣開放經營並非針對鹿港等特定鄉鎮,之前,違法經營民宿業者,縣府依法開罰。

童年往事莊園民宿業者吳志忠表示,只開放五間以下客房數的民宿,連一個家族的旅遊都容納不下,民宿生意大都集中在假日,平常日清淡到不行。間數超過被查到就開罰,一張罰單八萬元,讓人吃不消,業者為生活,要擺地攤、做副業補貼。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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