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土計畫法 違建不會就地合法

新國土計畫法6年內上路,清境農場有可能納入國土保育促進區,但屬超限利用的民宿是否面臨拆遷?內政部長陳威仁昨天表示,區域計畫法實施後的非法建築物或違建非法使用者,不會「就地合法」。

陳威仁表示,國土計畫法是上位計畫,政府推動國土計畫法也將依法設置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分10年提撥500億元,當作國土保育、復育或損害補償所需支出。
第八屆立法院通過國土計畫法、海岸管理法和濕地保育法,陳威仁特別以「國土三法」已到位做為年終記者會內容。他說,國土三法到位後,將有效規畫國土利用、濕地保育和建立海岸管理,未來3年內內政部將訂定19個子法,現行區域計畫法將於6年內退位,國土計畫法將於民國111年上路。
陳威仁表示,清境農場是否做為國土計畫法指標的國土保育促進區,未來相關功能分區,都仍待專家學者就地質、環境敏感等進行調查,並與縣市政府討論後才會劃定。
陳威仁表示,依「國土計畫法」功能分區公告時程,內政部2年內要公布全國國土計畫、地方政府4年內公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地方政府則應在6年內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國土計畫法上路後,地方的區域計畫法將配合廢止。
陳威仁說,為了減緩國土三法施行後新管制對民眾的衝擊,未來不符合國土功能分區管制規定的建築物設施,如屬區域計畫實施前就已存在或區域計畫實施後合法申請設置,仍可維持原來使用;如果屬於區域計畫法實施後的非法建築物或違建,不會「就地合法」,會依法查處。
文章來源:u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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